第一章 合同双方\n\n甲方(经纪公司):_\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\n法定代表人:\n地址:\n联系方式:\n\n乙方(艺人):\n身份证号:\n住址:\n联系方式:\n\n鉴于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演出经纪机构,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演艺人员,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就2024年度演出经纪事宜达成如下合同。\n\n第二章 合同期限\n\n本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合同期满前30日,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。\n\n第三章 演出安排\n\n3.1 甲方独家代理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全部演出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演出、演唱会、音乐节、综艺节目、晚会、品牌代言活动等。\n\n3.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艺术特点和发展规划,合理安排演出档期,并提前不少于7日将演出时间、地点、内容等详细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。\n\n3.3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,按时到场参加演出。如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身体原因无法参加,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,并提供相应证明。\n\n3.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擅自接受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出活动。\n\n第四章 报酬及支付方式\n\n4.1 演出报酬以每场演出为基础计算,具体金额根据演出规模、性质和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,并在演出确认函中明确。\n\n4.2 甲方按演出报酬总额的%收取经纪服务费,剩余部分归乙方所有。\n\n4.3 甲方应在每场演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,将乙方应得报酬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。如遇法定节假日,支付日期顺延。\n\n4.4 演出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由乙方依法承担,甲方代扣代缴。\n\n第五章 推广条款\n\n5.1 甲方负责乙方的形象推广与宣传策划,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宣传、社交媒体运营、公众活动策划等,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,但推广收益的归属及分配方式如下:_。\n\n5.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正当推广活动,提供必要的个人资料、肖像权许可及时间配合。\n\n5.3 推广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(如照片、视频、文字等)归甲方所有,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合理使用于宣传目的,但不得用于与乙方无关的商业活动。\n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、解除与终止\n5.4 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或形象的言行。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,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\n5.5 未经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,亦不得对外签署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演出或推广合同\n\n合同履行期间,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条款,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,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履行且无正当理由的,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章 争议解决53争议\\backslash] 本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及解释。43词。
如履行,双方友好,应
任何,\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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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3 00:41:46